一、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,市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指示,结合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特点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有效推动统计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。 (一)强化领导,落实责任。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、机构、人员“三落实”,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职能科室抓落实、办公室统筹协调的有效运作机制。严格规范公布流程,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,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发布,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、有效,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、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。 (二)丰富内容,保障迅速。2016年是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,市统计局在积极做好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,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局机关自身文明创建工作。在2015年局机关成功创建一星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,继续申报市二星级文明单位。并在衡阳统计信息网开辟“创建文明单位”专栏,定期刊登文明创建信息动态,极大促进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。 (三)形式多样,内容全面。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措施,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。一是充分发挥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平台优势,进行政府信息公开。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,为公众提供快捷、方便的服务,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、准确、有效。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媒体合作,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,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。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,也是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之年,市统计局通过衡阳统计信息网、衡阳党政门户网、衡阳统计政务微博等阵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0多条。其中,衡阳统计信息网发布410条,衡阳党政门户网发布310条,衡阳统计政务微博发布240条。 1、工作动态。及时将本局一些重要性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。今年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14条。重要通知公告11条。 2、法规文件及解读。发布统计政策性文件5条,包括《统计法》明确规定的“十三个不得”、《衡阳市统计局2016年局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》、《<衡阳市统计局365体育官网印发2016年度县(市)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>的通知》。 3、规划计划:公开了市统计局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、《2016年全市法治工作要点》等2个工作计划。 4、财政信息。主动公开单位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和2015年度决算公开。 5、人事信息。公开了7条人事信息(含公务员遴选、面试成绩公示及统计教育)。 6、统计数据。作为政府统计部门,我局把统计数据公开作为重点予以公开。2016年,我局按时公开了《统计快讯》、《统计分析》、《统计公报》和《统计月报》有关信息。共计公开《统计快讯》信息70条,《统计分析》信息67条,《统计公报》信息21条,《统计月报》信息14条。 三、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,市统计局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近380人次,其中,电话咨询310余人次,上门查询45余人次。2016年,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“人均GDP水平”、“单位GDP能耗”、“城市绿化率”等三项结论性说明解读。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,市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收取任何费用。 五、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,没有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。 六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(一)存在问题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,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。二是信息发布类别比较单一,主要集中在政务信息和统计数据,其他党务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。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,在便民的同时,主动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。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。 (二)改进措施。市统计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争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。一是严格执行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,落实职责分工,强化监督检查,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。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审核流程,每月对全局可公开信息进行排查,因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,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并及时补发,加大政务信息、党务信息、统计信息等信息撰写力度。三是不断完善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,继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,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,进一步普及统计知识,扩大宣传,争取各界的理解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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